一、用工单位:省市人民检察院
二、工作地点:延平区(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拟于2024年6月(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)从延平区搬迁至武夷新区,届时工作地点将随之变更)。
三、招聘岗位及要求:
(一)招聘岗位:文员
(二)招聘人数:1名
(三)岗位要求:
1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,热爱本职工作,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;
2.年龄在35周岁以下(如有文字特长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);
3.大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;
4.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,掌握WORD、EXCEL、WPS等办公软件应用,打字速度在每分钟60个字以上,正确率85%以上,有打字、排版工作经验、懂文印设备操作及简易故障维修者优先考虑;
5.需随迁至武夷新区。
四、薪资待遇
食宿自理,按国家法律法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,工资按《南平市直机关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参考标准》执行,试用期2个月,享受五险一金。
五、签约方式
本次录用人员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,经考核合格后安排至相应岗位工作。
六、应聘方式
1.报名地点: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98号恒立大厦5楼人力资源公司,联系人:张女士,联系电话:8870653。
2.报名材料:
①个人简历1份(近期免冠彩照1张);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;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;④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1份。
以上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应聘者应确保合法有效,如有弄虚作假的其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七、其他说明
1.本招聘信息最终解释归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。
2.本招聘信息未尽事宜以招聘者与应聘者最终签订的《劳动合同书》为准。
3.面试:由用工单位组织面试,择优录取。
4.体检:面试后确定的聘用人员须通过体检,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,体检的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,费用自理。
5.报名截止:招满为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