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用工单位: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
二、招聘岗位及要求:
岗位:出纳 1名
1.男女不限,年龄35周岁以下。
2.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。
3.具有初级会计资格证。
4.能熟练操作Word、Excel等日常办公软件。
5.政治素质好,中共党员优先。责任感强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有团队精神。
6.身体健康(符合录用体检标准),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三、签约方式
本次录用人员与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,经考核合格后安排至相应岗位工作。
四、薪资待遇
食宿自理。试用期2个月,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岗位的,按国家法律法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,工资按《南平市直机关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参考标准》执行,享受五险一金 。
五、应聘方式
1.报名时间: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1日。
2.延平报名地点:延平区解放路98号恒立大厦5楼(福建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)。
联系人:林先生、联系电话:0599-8870650。
联系人:叶小姐、联系电话:0599-8081512。
3.应聘者报名时请携带个人简历(附一寸彩照)、身份证和毕业证(附学信网证明)复印件各一份;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应聘者应确保合法有效,如有弄虚作假的其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4.工作地点:延平区
六、其他说明
1.本招聘信息最终解释归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。
2.本招聘信息未尽事宜以招聘者与应聘者最终签订的《劳动合同书》为准。
3.面试:由用工单位组织面试,择优录取。
4.体检:面试后确定的聘用人员须通过体检,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,体检的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,费用自理。www.jrzp.com